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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警方道歉 误转“指责女游客放荡”文章

2018-01-23 21:33:08  阅读:787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黄浩然
日前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一烧烤店打人事件导致一女游客被毁容事件引起广泛,尽管6名嫌疑人均已被批准逮捕,但在2月10日晚上,丽江警方官方微博突然转发文章指责被打女游客“放荡”。11日凌晨,丽江警方道歉称,这是警方官微出现异常所致。事件致被打女游客称深受伤害,11日晚,丽江警方再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对涉事民警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处置

  对6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经公安机关调查,2016年11月11日凌晨3点多,董某某(女)、孙某(男)、张某(男)到古城区祥和路一烧烤店饮酒吃烧烤,期间,与同在该烧烤店饮酒吃烧烤的和某松(男)等人因互嫌对方喧哗吵闹,引发冲突,和某松等6人将董某某等3人打伤后逃离现场。

  11月11日清晨5点58分,古城公安分局110接到报警,指令辖区派出所出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协助120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救治。此后,公安机关依法持续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为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古城公安分局派员赴受害人董某某所在地开展工作,并将涉案的和某松等6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6人中,2名为无业人员,2名为酒吧工作人员,1名为某销售公司工作人员,1名为高尔夫球童。

  今年2月9日,丽江市古城区新闻办对案件进展进行通报。通报称,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2月9日,经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和某松等6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进展

  警方表达歉意 将加强管理

  事件暂告一段落,2月10日晚,事件又生变数,丽江警方官方微博突然转发指责被打女游客“放荡”。

  很快,丽江警方官方微博管理员又发布致歉信称,此事是近期丽江警方官方微博登录出现异常现象导致,并说:“2月10日晚,我们发现警方微博转发了网络上的一篇博文(不代表官方意见)。发现后,我们立即删除了博文,给@琳哒是我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今后,我们将加强微博维护管理工作。同时,我们也发现有新浪微博用户,使用了我们的官方微博头像,请广大网友留意,我们也正在核查。”事后,该微博被删除。

  对此,11日上午9点,女游客通过微博表示:“虽然丽江警方已经‘深表歉意’,但你们的行为深深伤害了我,我作为被害人,作为在丽江当地被毁容的女子,不应该得到警方的同情和保护吗?我已经‘千疮百孔’了……请不要再伤害我好吗?”

  11日晚7点多,丽江警方再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事因丽江市公安局宣传民警在浏览一篇网络文章时,将文章分享到丽江警方新浪官方微博,导致文章被转发。警方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说明,表达了歉意,并对涉事民警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称,今后将汲取教训,严肃纪律,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事件回放

  ●2016年11月11日 一名女性网友在微博爆料称,自己前往丽江游玩被打,伤势严重导致毁容。微博中同时配发其面部受伤照片。

  ●2017年1月底 此事发酵后,引发舆论,丽江当地公安及旅游部门介入调查。此前,丽江公安称,已对6名涉案嫌疑人处以刑事拘留。

  ●2月9日晚 丽江市古城区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目前,6名涉案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月10日晚 丽江警方官方微博转发文章指责被打女游客“放荡”。11日凌晨,丽江警方道歉称这是近期警方官微出现登录异常现象所致。事后,被打女游客称深受伤害。

  ●2月11日晚 丽江警方再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对涉事民警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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