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戴绿帽子的丈夫在母系氏族社会,在性方面最不道德的一定是一位美丽却又性冷的女人--她拒绝用自己颇具性魅力的身体,来为氏族的兴旺和农作物的丰收做贡献。而到了父系氏族社会,道德却成了“禁欲”的同义词,成了对性资源的蔑视。
只不过,男人们却无法安心于一辈子只和一个女人发生性关系。既然自己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于是,在严厉要求自己的妻子守贞操的同时,男人们却为自己规定了很多特权。
在东方,男人可以娶多个妻子和妾;在法国,男人则享有通奸的乐趣,只是不能把姘妇带到家里去--这是成文法原型《拿破仑法典》对通奸的男人们做出的唯一的、小小的限制。拿破仑当然管不了英国人--晚至18世纪,很多英国人为了省钱而把情人养在家里,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晚饭后,妻子和情人往往会一起出去散一小会儿步。另外,不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男人们还都是可以嫖妓的。
希腊政治家德谟斯泰尼道出了男人们的心声:“我们拥有情妇,是为了享受快感;我们纳妾,是为了让她们每天来照料我们;我们娶妻,是为了有一个合法的后代和一个忠诚的家庭卫士。”
前文提到,罗马帝国初期,陷入贫困的平民阶层妇女普遍存在卖淫现象,而拉皮条的,往往就是她们的丈夫。在“五毒书记”张二江的108个女人当中,至少有两个是被自己的丈夫送到书记床上去的--为的是能让自己升官。这两个主动抢过一顶绿帽子戴在自己头上的丈夫,自然不会是饥寒交迫之辈,他们图的是自己的政治利益。
在法国,蒙特斯庞夫人、拉法利耶夫人、方当诗夫人、昂古列姆公爵夫人……路易十四众多的情妇们有的为丈夫挣到一个肥缺,有的为丈夫挣到一笔数目不菲的年金。花着这么来的一大笔钱,国王情妇的丈夫们多少感到有点儿不好意思。对此,莫里哀宽慰那些忸怩的丈夫们说:“同朱庇特分享并不丢人。”
德皇腓特烈·威廉二世的宫廷与法王路易十四的宫廷相比,则因容克贵族还没学会法国贵族优雅的调情而显得更加热烈和直白。德意志科学院院长夏多瓦这样写道:“整个波茨坦活脱脱是一个大妓院。所有的人家都只想攀上国王,攀上宫廷。人人都争先恐后地献上自己的妻女。最热心的是高级贵族。”
如果说贵族将老婆送到国王床上只是“并不丢人”的话,那么对于平民来说,要是自己的妻子能躺到一个伯爵的床上,那简直就是光宗耀祖!一个古玩商,有什么理由不把自己漂亮伶俐的妻子派往伯爵府,去推销一把精巧的鼻烟壶呢?看哪,街坊邻居们,我那可爱的妻子是多么的能干呀!一把普通的鼻烟壶她居然卖了40个金路易!更绝的是,和我那可爱的妻子一起回家的,除了这40个金路易之外,竟然还有那把鼻烟壶!不用说,她还能把那把鼻烟壶再卖给伯爵大人一次,两次,甚至三次。哦,上帝!为什么不能是四次呢?那可就是200个金路易啊!
既然可以通过让老婆和别人睡觉来飞黄腾达或是发家致富,那么,如果,孩子也能卖钱的话……?就让妻子为别的男人生育吧!至于孩子的生身父亲是谁,那倒是无关宏旨的末节了。
三十年战争(1618~1648)之后,德国人口从1600多万锐减为不到400万。劳动力极为短缺。为此,纽伦堡区议会通过如下决议:“鉴于大量男性居民死于战争、疾病和饥馑,神圣罗马帝国的利益要求恢复人口……因此,在今后十年内,每一男子得娶两名妻子。”对于一个农民家庭而言,几个半大的孩子是维持家庭生计所必不可少的。不然,农忙的时候就不得不花钱雇短工。而在那个时候,雇工的价钱是很贵的。如果一个农民娶了妻子,却生不出孩子,那可怎么办呢?
博胡姆地方法为此作出如下规定:“一个丈夫,如果他的妻子很健康,他满足不了她做女人的权力,那得把她领到邻居那里去。如果邻居也帮不了她的忙,那丈夫得小心地把她抱起来,别把她弄疼,再把她放下,别把她弄疼,让她在那里待五个钟头,另外叫几个人来帮忙。如果还帮不了忙,那得小心地把她抱起来再把她放下,别把她弄疼,给她一件新衣裳和一袋钱让她吃饭用,把她打发到集上去。如果还帮不了她的忙,那只好让一千个魔鬼来帮她吧。”心情焦躁的丈夫在执行上述法律的时候,自然对其中“抱起来再放下,别把她弄疼”这些烦琐的细节颇不耐烦。通常情况下,丈夫会请每一个熟人到家里去和自己老婆睡觉。事后,用一杯淡啤酒作为酬谢。
这习俗还真是奇怪,妻子和别的男人睡觉,不但不违反,反而还被成为鼓励的事情。这样真的有利于社会发展吗?幸好我们国家还没有这种政策,否则那场面还真是让人难以想象。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