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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老女儿找母亲要钱遭拒后 竟灌水银弑母?

2018-04-10 22:56:01  阅读:556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吴辰君
啃老女儿找母亲要钱遭拒后,竟灌水银弑母?一离婚女子在娘家常住,从来没有掏过一分钱养老,还伸手向老母亲要钱,结果老母亲的溺爱导致了最后的结局,近日,啃老女儿找母亲要钱却遭到拒绝,竟将老母亲捆绑起来扭打,还用衣物缠绕老母亲的面部,最后灌其水银弑母致其死亡,太可怕了。

  离婚后带着女儿住在娘家、长期啃老的杨某,因向母亲要钱遭拒,竟将其捆绑并扭打,用衣物缠绕母亲的面部,致其死亡。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鉴于杨某如实供述杀人事实、盗窃系自首且本案系家庭内部矛盾纠纷引起,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从轻判处杨某无期徒刑。

   现年39岁的杨某离婚后带着女儿回到娘家。2014年1月中旬,杨某在丰台某小区的住所内,因琐事与母亲刘某发生争执,遂殴打母亲,并砸开家中温度计,取出水银灌入母亲口中。

  用衣物缠绕母亲的头面部,造成对方死亡。司法鉴定显示,口服金属汞不能构成其直接死因。死者死前长时间处于固定屈曲体位,故不排除窒息导致死亡可能。

   2014年4月9日,杨某的邻居到派出所求助,称杨某一直没从其家里接走暂时寄养的女儿。当晚,民警才在杨某家中发现其母亲的尸体。次日凌晨三点,侦查员在丰台区一家足疗店将杨某抓获,其对杀害母亲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杨某曾在口供中提到,她与一名开棋牌室的已婚男子是情人关系。对方缺钱时,杨某会接济他,但都是问母亲要钱,少则一万,多到十万。母亲拒绝后,她有了杀害母亲的念头。

   法院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杨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数罪并罚。最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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