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华夏生活网行业资讯正文

离婚房产应该怎样分割给孩子的

2018-11-30 22:04:39  阅读:6098+ 作者:林心如

 小编觉得,世界上最棘手的问题莫过于财产分割问题,要怎么做才能既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又符合法律要求,解决这种问题需要经过几番深思熟虑。在这里,小编要和大家聊聊关于夫妻间离婚,房产要如何分割给小孩这方面的问题。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益哦。

 在没有夫妻财产协议的情况下,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无论谁多谁少、甚至一方没任何收入),都属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一半。包括房子,所以,离婚后的夫妻任何一方都是不能私自变卖或占用的人。

 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无权分得家产。

 当然,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个人财产,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

 (1)获得的奖金,如因学习成绩优异而获得的奖学金,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政府奖金等。

 (2)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9条规定:“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3)通过遗嘱继承而获得的财产。

 按照《继承法》规定,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让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因此,未成年人通过遗嘱继承等方式所获得的遗产,应当归属未成年人本人。

 (4)因人身受到损害而获得的赔偿。

 未成年人因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致残的,有权要求加害人等赔偿义务人予以赔偿,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属于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5)享有智力成果而得的财产。

 未成年人虽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但可以从事智力成果创作活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6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所以,未成年人通过发明专利、发表文章、绘画作品等智力成果获得的报酬属于其个人的财产。

 《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因此,父母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时,都不得否认未成年人获得的上述财产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也不得擅自处理未成年人获得的上述财产,更不得强行占为己有。

 青少年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未成年人要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对于任何一种违法乱纪行为都会严惩不贷的人。以上内容,小编希望对广大青年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起到一点作用哦。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