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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未婚妈妈申领生育保险金被驳高院受理再审申请

2019-08-30 22:55:07  阅读:9230+ 作者:责任编辑NO。卢泓钢0469

新京报讯(记者 周世玲)未婚妈妈张萌(化名)因未婚生育,无法申领生育稳妥金,申述当地社保部分,恳求发放生育稳妥待遇,一审以为社保部分决议并无不妥后驳回。张萌上诉至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维持原判后,张萌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建议再审恳求,8月29日,新京报记者从当事人代理律师、上海德禾翰通律所律师李珺得悉,再审恳求于8月14日获上海高院立案受理。

上海高院受理案件再审恳求的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申领生育稳妥待遇被拒

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判定书显现,2017年5月,张萌在上海未婚生育一子,7月份,她向金杨大街办事处恳求审阅享用生育稳妥待遇,但没有供给爱人身份信息和婚姻证明,尽管张萌阐明自己是未婚生育,但无法供给资料,7月14日,大街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就此,张萌2017年12月18日向浦东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吊销金杨新村大街办事处作出的《恳求享用生育稳妥待遇方案生育状况审阅恳求不予受理通知书》等。浦东法院2018年4月24日作出判定以为,未婚生育不契合享用生育稳妥待遇的条件。金杨新村大街办事处检查没有不妥,因此驳回张萌的悉数诉讼恳求。

另一份判定书显现,2018年1月23日,张萌向上海市社会稳妥工作管理中心申领生育稳妥待遇,但无法申领。由于没有供给大街办事处开具的《方案生育状况证明》,且表明无法进一步补全,上海市社会稳妥工作管理中心经审阅作出《处理状况回执》,奉告张萌恳求事务不能处理,并将供给的资料同时退回。

张萌不服,2018年8月14日向浦东法院申述上海市社会稳妥工作管理中心,恳求吊销回执,并向其发放生育稳妥待遇。浦东法院以为,上海市社会稳妥工作管理中心以资料不全、且无法补齐为由,作出回执并无不妥,判定驳回诉讼恳求。张萌不服提起上诉。

不服判定上诉到中院

上海三中院2018年11月26日受理,2018年12月20日揭露开庭审理该案,本年2月15日发布判定书。

判定书显现,上海三中院审理以为,案件争议焦点在于,上诉人张萌是否契合收取生育稳妥待遇的条件,张萌称,卫生和方案部分没有对上诉人的未婚生育行为作出违法确定,故归于方案内生育,且单位依法交纳了她的城乡生育稳妥费,她理应享用生育稳妥待遇。上海市社会稳妥工作管理中心则以为,申领生育稳妥待遇应契合相关规定,张萌没有供给依据证明其系方案内生育,故不契合申领条件。

上海三中院审理以为,依据相关法令和方法,只要方案内生育的妇女才有权力申领生育日子补助、生育医疗费补助,且恳求时需供给人口和方案生育管理部分出具的归于方案内生育的证明。本案中,上诉人张萌未婚生育一子,金杨大街办事处宣布的通知书,未出具张萌归于方案内生育的证明,张萌也没有供给其他依据证明她归于方案内生育。上海市社会稳妥工作管理中心确定张萌不契合申领条件并无不妥。因此,上海三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就此,张萌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高院)建议再审恳求。8月29日,新京报记者从李珺处了解到,8月14日,上海高院立案受理了再审恳求。

校正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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