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2日讯(记者 孙英鑫) 1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得悉,我省将于12月19日全面履行国家安排药品会集收购和运用试点扩展区域规模中选成果,标志着我省执行国家试点扩围作业全面落地,也代表着12月19日起,患者在医院就医可以正常的运用更多优质廉价药。依照2018年全省公立医院在省药品会集收购渠道上的收购数据核算,降价后,全省合计可削减药品费用2.42亿元。
本年9月,国家医保局等九个部分印发《关于国家安排药品会集收购和运用试点扩展区域规模的施行定见》(医保发〔2019〕56号)。25个省组成收购联盟,我省参与国家安排的联合收购办公室,对国家安排会集收购的中选种类在黑龙江省药品会集收购渠道挂网,由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进行网上收购。9月末,25个“4+7”试点药品扩围收购悉数成功,与联盟区域2018年最低收购价比较,拟中选价均匀降幅59%,与“4+7”试点中选价格水平比较,均匀降幅25%。
新闻发布会现场。东北网记者 孙英鑫摄
据悉,依照“国家安排、联盟收购、渠道操作”的整体思路,我省在方案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合规、商场机制和政府效果相结合、平稳过渡、合理联接”的根本原则,采纳六大办法,确保国家安排药品会集收购和运用作业顺利施行。
公立医疗机构与中选出产企业按中选价格签定带量购销合同,清晰各方权利义务。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运用会集收购中选药品,确保1年内完结合同用量;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榜首责任人,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原则上从收货检验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越30天;药监部分将中选药品悉数归入年度药品抽检方案;对各公立医疗机构实践收购数据、完结状况按月进行监测;对通用名归于《黑龙江省根本医疗稳妥、工伤稳妥和生育稳妥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中选药品,以会集收购价格作为医保付出规范,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经过一致性点评的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相同的付出规范做结算;加强部分统筹联动,严厉打击诈骗骗保、不合法倒药、垄断价格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确保中选药品在我省商场有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