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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油条的早餐店老板由于这件事被罚了4万6并且三年不能再干这行

2020-01-10 23:12:41  阅读:5531+ 作者:责任编辑NO。邓安翔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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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浆油条本是受群众喜欢的早餐标配,但是却有不良商家违法操作,形成食物安全危险危险。近来,溆浦县人民法院判定首例食物刑事案件,被告人戴某因犯出产、出售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六千元,自惩罚履行结束之日起制止从事食物出产、出售工作三年,并被责令在湖南省怀化市市级报刊上揭露赔礼道歉。

据悉,2017年9月份以来,被告人戴某在其运营的某早餐店内出产、出售油条,每天大约出产、出售30根油条。期间出产、出售油条获利合计人民币约22 800元。2019年4月10日,溆浦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店内出产、出售的油条进行抽样送检。经检测,送检的油条铝残留量为670mg/kg,现已严峻超越国家规范(100mg/kg)。经判定,人长时间过量食用铝残留量超支的油条可致严峻食源性疾病。

经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戴某违背国家食物安全管理准则,出产、出售的食物中铝含量严峻超越国家规定规范,人长时间过量食用可致严峻食源性疾病,损害人体健康,构成出产、出售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定。

法官提示:作为食物出产、出售的运营者,应当树立食物安全自查准则,定时对食物安全情况进行全方位查看点评,依照食物安全规范对所出产的食物、食物添加剂、食物相关产品做查验,查验合格后才可出厂或许出售,切勿因一己私益违法犯罪,损害别人、自食苦果。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夏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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