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嫌疑犯张某、贾某系天津市某大药房连锁公司的实践操控人,嫌疑犯苏某、王某别离系该公司部属药店的店长。2020年1月21日,张某、贾某决议进步公司部属药店所售疫情防护用品、药品的价格,趁疫情防控之机牟取暴利,并告诉各店长履行。随后,该公司部属7家药店,大幅进步20余种疫情防护用品、药品的价格并对大众出售,其中将进价12元的口罩涨价至128元,将疫情发生前价格2元的84消毒液涨价至38元。从1月21日起至1月27日案发仅六地利间内,不合法运营额达100余万元,严峻打乱当地的防疫次序。
1月27日,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接到津南区商场监督管理局的头绪后立案侦办,并于次日将嫌疑犯张某等人抓获归案,并对嫌疑犯张某、贾某、苏某、王某等4人刑事拘留。公安机关立案后,津南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侦办,先后四次与公安机关举行联席会议,主张公安机关及时固定涉案公司部属药店口罩、消毒液等物品的出售记载、出库单等依据,并对各药店出售状况做审计,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搜集涉案依据。2月24日,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对张某、贾某、苏某、王某等四人提请批准逮捕。津南区检察院经过网络长途提讯体系讯问了四名嫌疑犯。经审查,张某等4人违背国家在防备、操控突发忧心如焚病疫情等灾祸期间有关商场运营、价格管理等规则,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峻打乱商场次序,情节严峻,不合法运营数额达一百余万元。当日,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决议对张某等4人以涉嫌不合法运营罪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讯嫌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