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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野令下云南特种养殖业何去何从

2020-04-14 11:22:16  阅读:1228+ 作者:责任编辑NO。许安怡0216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今年1月底,云南启动有史以来最严格的野生动物管控,对2351家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育场所进行了封控管理,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如今,距离实施封控已过去近3个月,“禁野令”下,全省合法食用野生动物养殖户生存艰难,前路堪忧。何时解禁以及解禁后养殖场该何去何从,让养殖户彻夜难眠。对此,本报记者进入养殖场实地探访。

“财鹿滚滚辞旧岁,神鹿腾飞创辉煌。”在曹永良梅花鹿养殖场的入口处,一副手写对联映入眼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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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全省有合法食用野生动物养殖户2131家,养殖的种类最重要的包含野猪、蓝孔雀、蛙、雉鸡、蛇、梅花鹿等,总存栏量约有264万头(只)。经初步评估,固定资产投入超过12亿元,从业人员8000余人。

受疫情影响,曹永良的养殖场要封闭隔离,有关梅花鹿的一切产品,包括鹿茸、鹿肉等都不能交易。而100多只梅花鹿的饲料钱、消毒及人工费用每天都要支出

封控无期 路在何方

亲手喂养的梅花鹿曾是养殖户们改变生活的希望

“每天一睁眼,就是几千元的固定支出,没有一点收入,眼看着自己多年的积蓄一点点快被消耗光了,想想就头疼。”

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八,西山区团结街道办梅花鹿养殖户曹永良正在他的梅花鹿养殖场里忙碌着。“如果不出意外,春节期间,我们的这批鹿茸应该能卖个好价钱,来年鹿茸酒加工厂也可以着手开建了。”曹永良和妻子憧憬着美好的未来。谁知,这一天,来自昆明市林业部门的一个电话通知打破了这些念想。受疫情影响,养殖场要封闭隔离,有关梅花鹿的一切产品,包括鹿茸、鹿肉等都不能交易。

“财鹿滚滚辞旧岁,神鹿腾飞创辉煌。”在曹永良梅花鹿养殖场的入口处,一副手写对联映入眼帘。

“这是我自己写的,希望养殖场在新的一年里能有个好兆头,谁知……哎!”曹永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春节期间,是鹿茸、鹿肉、鹿茸酒这些产品的销售旺季,曹永良提前招了5个销售员,本打算趁着春节大干一场。

1月28日,昆明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1月29日零时起至全市疫情解除期间,暂停除疫病研究,疫情防控等维护公共安全需要之外的一切野生动物猎捕、交易、经营等活动,坚决阻断野生动物疫源可能向人类传播的途径。全市各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封闭隔离,加强日常消毒工作,严禁无关人员出入,禁止人工繁殖的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公告》下发后,昆明市144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被封控,曹永良的梅花鹿养殖场也在其中。

养殖场被封控后,原本打算出售的400多公斤鹿茸只能被封存在冷库里。原本打算出售的鹿茸酒、鹿角灯饰、鹿头标本、鹿骨饰品等产品摆放在展示室内已经蒙尘。

“每天一睁眼,就是几千元的固定支出,没有一点收入,眼看着自己多年的积蓄一点点快被消耗光了,想想就头疼。”已从事梅花鹿养殖10余年的曹永良说,这样的危机他也是头一次遇到,他的养殖场里现在有100多只梅花鹿,每天光饲料钱就要花费近2000元,还有工人的工资、房租等费用,加起来每天得要三四千元。虽然他们已经想尽办法节约成本,但每个月八九万元的成本支出,让曹永良夫妇感觉压力山大。

“你们看,好多鹿头上新的鹿茸慢慢的开始露头了,马上就到采收鹿茸的季节了。”曹永良指着养殖场中的鹿群说,每年5月—8月,是采收鹿茸的季节。如果再过一个多月,到了鹿茸可以大量采收的季节,养殖场还是迟迟不能解封,他们将面临更大的损失。

“假如没有这次疫情,养殖场每年的产值能有300多万元,还能带动周边数十户农民脱贫致富。我们还打算建个鹿茸酒加工厂,将梅花鹿的养殖规模再扩大。”曹永良很看好梅花鹿驯养繁殖的发展前途。然而,曹永良夫妇眼下最大的心愿就是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政策,对包括梅花鹿在内的原有合法特种野生动物能否继续养殖经营给出定论。“我们现在每天都在煎熬中等待,真不知道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饲料减半 孔雀挨饿勉强续命

潘茂野趣庄园内饲养的孔雀和野鸡

宜良县汤池草甸镇的蓝孔雀养殖户马文花和丈夫苦苦支撑,为压缩开支已将孔雀饲料减了一半,只盼着养殖场能早日解封。

宜良县汤池草甸镇的蓝孔雀养殖户马文花面临着同样的困境。2009年,在“特种野生动物养殖创业政策扶持”的背景下,马文花果断辞职创业,开始从事蓝孔雀的驯养繁殖。经过多年的艰苦打拼,马文花养殖场的蓝孔雀养殖规模发展到今天的4000—5000只,由于市场上对肉孔雀的需求旺盛,这几年,马文花的孔雀养殖事业发展势头正猛。原本对未来充满信心的马文花因“禁野令”的出台,变得负债累累。

“为了维持养殖场,我们向亲戚朋友借遍了钱,已经欠了180万元的外债。”马文花说,孔雀每天的饲养成本在2000—3000元。为了压缩开支,他们已经把场里的5个工人全部辞了,目前养殖场主要靠她和丈夫苦苦支撑着。养殖场里喂养孔雀的饲料也已经减半,孔雀忍饥挨饿勉强续命。

春节期间是一年中订单最多的时候,原本很多客户已经在马文花的养殖场里订了货,交了定金,因为突然不让卖了,她只能按照合同双倍赔偿定金给客户,光是这些,白平白损失了3万多元。

马文花说,摆在她面前还有另外一道难题,如今已经到了孔雀陆续下蛋的季节,按照惯例,孔雀下蛋后7天内就要把受精蛋放到孵化箱里孵化。但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到底应不应该孵化?当心孵化出幼孔雀,还不能解封,养殖场将面临更大的成本支出;但如果不孵化,也面临着巨大的损失。“这样的情况,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已快撑不下去了,现在我整夜整夜睡不着觉,非常焦虑。有时候看着养殖场里的一只只孔雀,忍不住直掉眼泪。”

寻求转型 怎么转成了难题

一名养殖户在陈列着各种梅花鹿相关产品的展厅内,讲述困境

场内3000—4000条蛇如何安置?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与潘为奇相比,昆明盘龙区的蛇类养殖户彭屹林的转型之路犹为艰难。彭屹林从事蛇类养殖已有10多年。养殖场的蛇除了供应给自己开的餐馆外,还向昆明的一些餐馆、酒店等供货。“禁野令”的出台,彭屹林意识到,要想将损失降到最低,必须寻求转型之路,但怎么转呢?场内3000—4000条蛇如何安置?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考虑过与昆明的各大公园合作,开一个蛇类观赏园,但跑遍了昆明所有的公园和景区,出于种种原因,都没有达成合作意向。” 彭屹林说,后来他想找个合伙人,单独建一个蛇类观赏园,但巨大的投资、蛇类观赏园区的选址等都是摆在他面前的难题。对于未来的转型之路,彭屹林依然感到非常迷茫和困惑。

抓住机遇 融合发展综合性三产

潘茂野趣庄园老板与其驯养的豪猪

“下一步,我考虑用云南的名特优产品充实特种经济野生动物方面的空白。同时,昆明潘茂野趣庄园获评国家首批森林康养基地,也给企业的转型提供了新的机遇。”

“禁野令”下,不少养殖企业开始选择积极寻求转型之路。昆明安宁潘茂野趣森林庄园的负责人潘为奇就是其中一个。

1996年,潘为奇购买荒山发展特种植养殖业,从事畜禽动物及其特种经济动物养殖的生产技术研发,并于2001年办理相关合法证照驯养繁殖特种经济动物,成为云南省首家取得特种经济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合法资质、并允许经营利用特种经济野生动物的企业,目前建有特种经济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区、特种经济野生动物和畜禽类动物观赏园区。饲养有梅花鹿、麂子、豪猪、竹鼠、果子狸、蓝孔雀等10余种野生动物,采取保种、育种、扩繁相结合,每年带动农户或自繁自养共计2万余只(头),提供特种经济野生动物物种资源4—5个。“这些特种经济野生动物大多数都用在食用、皮革产品原材料,观赏、药用、保健等,同时提供种源。”

经过20余年的辛勤耕耘,荒山林地野草坡变成了绿水青山,依托经济果木种植和特种野生经济动物,实现了生物链的循环利用。即:果园损伤果、次等果饲喂特种经济动物,动物粪便可作为果树最好的肥料。同时,通过不断摸索实践,积累的特种经济动物养殖的新型实用型技术已获得多项专利。

今年1月20日,潘为奇接到了林业部门的通知,庄园内禁止一切经营活动。“新闻上说,新冠病毒可能来源竹鼠、獾类,一开始听到这个消息,我非常担心和害怕,怕庄园内养殖的野生动物真的携带病毒,当时就决定把庄园内负责野生动物饲养管理的15名工作人员全部解散。”潘为奇说,随后,他们把庄园内数百只竹鼠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焚烧并深埋。由于人手不够,庄园内的野生动物饲养管理工作跟不上,野生动物死亡的情况时有发生。“实施封控后,庄园直接损失和带动农户发展养殖的损失巨大。”

潘茂野趣庄园养殖的野生动物每天要消耗大量的饲料

整个春节期间,潘为奇都在关注动态。面对史上最严“禁野令”,潘为奇意识到,整个特种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将迎来一场巨大的洗礼。

“‘禁野令’一出,我20多年来以特种经济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为依托,搭建起的上下游产业链将出现断裂。同时,在特种经济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或经营利用上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将化为乌有,一切都得从零开始。”潘为奇坦言。

他痛定思痛,开始思考如何转型。“下一步,我考虑用云南的名特优产品充实特种经济野生动物方面的空白。同时,昆明潘茂野趣庄园获评国家首批森林康养基地,也给企业的转型提供了新的机遇。”潘为奇表示,潘茂野趣森林庄园将规划建设成为集种植养殖业、文化体验、研学研修、康体养生、房车帐篷露营、户外拓展、会务培训、农事体验、果林采摘、纯手工制作、体育赛事活动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三产深度融合发展的休闲旅游庄园、大健康产业示范基地和研学旅行示范基地。“目前,我们已做好了详细规划,但转型之路漫漫,这些都需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提供政策性支持和经济扶持。”

最新动向

国家林草局:各地要依规合理补偿

4月8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补偿工作,针对禁食措施给部分养殖户、从业人员造成损失或影响等情况,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报告,提出合理补偿建议,明确补偿范围,将合法养殖、依规停业的作为补偿对象,对违规取得行政许可证件或违法从事养殖的不予补偿。

《通知》要求,要对合法养殖与非法养殖予以区分,对以食用为目的和非食用性利用予以区分,合理测算合法养殖企业或养殖户因禁食野生动物可能面临的损失,科学评估返贫致贫风险。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渔业法》等规定,保障养殖户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属于禁食范围但具有科研、药用、展示等非食用性合法用途的,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书变更、换发等工作,引导、帮扶养殖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方向;对属于禁食范围但其设施可用作养殖其他动物的,主动引导养殖户调整养殖结构,继续发挥养殖设施的作用;对禁食后停止养殖活动的,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支持、指导、帮助养殖户转产转业,尽量减少影响。

《通知》指出,对禁食后停止养殖的在养野生动物,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根据各物种的习性和特点进行妥善处置。一是科学实施放归自然;对存栏量大、超出当地生境容量的,由省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协调跨区域、分期分批分散实施放归自然。二是转作非食用性合法用途。对具有药用、观赏价值的在养野生动物,依法依规加快行政许可和信息服务等工作,加速消化存量。三是对属于禁食范围养殖户放弃养殖的外来野生动物,不得放归自然,可委托代养或移交至具备条件的收容救护机构,今后根据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等有必要进行合理调配。四是对确不能采取上述3种措施处置的在养野生动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目前,针对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相关方案,正在开展相关的研究工作,待方案成熟后,会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妥善安排受禁食措施影响的养殖户、从业人员的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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